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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决定

    信息发布者:张平江
    2018-01-25 18:22:11   转载

      (2011年3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现就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根本举措。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我市农业基础薄弱,传统农业比重大,农民增收速度慢,农业农村发展仍处在爬坡阶段。推进农业现代化,就是要以现代发展的理念和方式经营农业,以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以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以现代基础设施支撑农业,使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我市城乡二元结构突出,“统筹城乡、跨越发展”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推进农业现代化,把立足“三农”抓“三农”与跳出“三农”抓“三农”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为加速工业化步伐助力,又可以实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步伐,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十二五”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市农村经济总量小,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的任务更为艰巨。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全面小康。通过推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民现代化和农村社会现代化,加快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

      “十二五”是我市加快农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巩固和不断完善,各级强农惠农力度不断加大,为我市加快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科技支撑。随着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我市城镇化率逐年提高,大量农民转移进城,为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空间。因此,要加大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力度,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的带动作用,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辐射作用,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发展。

      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以“统筹城乡,跨越发展”总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促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为重点,强化政策、科技、装备、基础设施等支撑,按照工业理念发展现代农业,按照产业化思路打造优势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达到120亿元。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60亿元。肉类总产量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20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7000元,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素质明显提高,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达到9年以上,每户有1名以上掌握1—2门农业技术的“明白人”。农机化率逐年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40%左右。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基本消除,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逐步实现“烧火不用柴、下雨不湿鞋、吃水不用抬”,小病就医不出村,义务教育不出乡、职业培训不出县,电视村村通、广播寨寨响,农村人口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闲有所乐、困有所帮、老有所养。

      三、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壮大农业现代化的产业体系 

      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按照市场需求,重点发展马铃薯、畜牧、蔬菜、茶叶、果品、烤烟等产业,积极发展生姜、苦荞、芸豆、中药材等地方特色农产品,重点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一)大力发展马铃薯产业。加强种薯繁育体系、生产服务体系和市场营销体系建设,选好主栽品种,推广高产技术,提高复种指数,重点在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建设、优质高产示范基地建设上实现较大突破。种植面积200万亩以上,鲜薯产量300万吨以上,产值达到24亿元,商品率达到60%以上,建成全省重要的商品马铃薯生产基地、出口基地。脱毒马铃薯微型薯生产能力达到2000万粒以上,打造南方有一定影响力的种薯生产和供应基地。

      (二)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发挥我市荒山荒坡较多优势,大力发展种草养畜,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扶持一批养殖大户,提高加工能力和外输能力。加强品种改良、饲草饲料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加大畜禽良种推广力度,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提高工业饲料入户率,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稳定发展生猪、家禽,突出发展优质肉牛、肉羊。生猪出栏200万头,猪肉产量16万吨。牛出栏10万头,牛肉产量1.5万吨。羊出栏60万只,羊肉产量1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20万吨,年均增长10%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45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

      (三)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以扩大城郊商品蔬菜基地规模为重点,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蔬菜生产水平,丰富品种,提高品质,确保3年内实现大宗蔬菜自给有余。“水黄”公路沿线主要生产夏秋反季节蔬菜,以茄果类、叶菜类等蔬菜为主;“水盘”公路沿线主要涉及水城县北盘江流域低热河谷地区,以发展次早熟和秋延晚蔬菜为主,主要生产茄果类、豆类、瓜类、生姜等蔬菜;城市郊区主要生产精细蔬菜。加快“玉马”、“盘兴”、“六纳”公路沿线的蔬菜基地建设。“十二五”期末,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总产量100万吨,总产值10亿元。

      (四)大力发展茶叶产业。推进茶叶品种的更新换代,加快老茶园改造步伐,提高茶叶品质。加强对投产茶园的科学管理,合理施肥和及时防治病虫害,科学采摘,提升产量和质量。积极争取上级投入,落实配套资金,提高新茶园建设标准。改进茶叶加工工艺,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生产满足不同层次需要的茶叶产品。整合茶叶产品品牌,做大做强茶叶企业,坚持集团式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每年新增3万亩无性系良种茶园,全市茶园面积达到20万亩。茶叶产量力争达到2000吨,名优茶比例占20%以上,茶叶产值达到4亿元左右。

      (五)大力发展果品产业。扩大优质水果、干果种植面积,加强对已建桃园、梨园、杨梅园、猕猴桃园等生产基地的管理,指导做好产品贮藏、包装和市场销售工作。重点发展猕猴桃、核桃、红梨等精品干鲜果,到“十二五”末,全市优质红心猕猴桃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产量10万吨;核桃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红梨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精品干鲜果产值达到14亿元。

      (六)大力发展烤烟产业。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发展要求,顺应生产计划逐步市场化的趋势,加强烟叶生产基地设施配套建设,积极推进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专业化分工、信息化管理,巩固老烟区,建设新烟区,增加清香型烟叶产量,提高上中等烟叶比例。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烟叶产量达到50万担,实现产值4亿元。 

      四、突出产业化发展,增强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

      (一)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根据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积极推广生态安全技术,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区域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脱毒马铃薯基地、万头优质肉牛和肉羊基地、无公害商品蔬菜基地、名优茶叶基地、精品干鲜果基地、优质烤烟基地。

      (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以发展精深加工为突破口,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构筑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链。突出发展以马铃薯、大米、玉米、荞麦为主和以菜籽为主的粮油精深加工,以猪、牛、羊、鸡为主的畜禽产品精深加工,以生姜、辣椒、萝卜为主的蔬菜精深加工,以水果保鲜、储藏、加工和名优茶、有机茶、保健茶开发为主的果茶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产业园区,逐步建成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区,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上亿元的龙头企业,力争2个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行列,新增20个以上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巩固发展50个以上市级龙头企业。

      (三)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升档次和扩大辐射力。推进“农超对接”,重点支持4家以上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建设紧密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认真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在市中心城区建设一个马铃薯专业交易市场,六枝、盘县各建一个马铃薯批发市场。建成盘县畜产品批发市场,六枝特区、水城县活畜禽交易市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成市级和各县(特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四)培育中介服务组织。按照“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围绕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引导和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行业协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生产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十二五”期末,农民经纪人发展到1万人以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500个以上。

      (五)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快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由分散经营向集中经营转变,由单户经营向联户经营转变,由小规模生产向大户承包、能人承包转变。因地制宜做好外出农户的土地流转工作,防止土地撂荒。

      五、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完善农业现代化的设施装备

      (一)加强水利建设。加快白河沟、双桥、渔洞坝、旧院等水库建设进度,配合抓好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山塘整修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高加固堤坝和渠道防渗维修,下大力治理水土流失,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工程运行管理,探索“以水养水”路子,基本解决1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建设基本农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先补后占,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证占补平衡。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坡改梯、烟水配套工程、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土地出让金建设基本农田等项目,采取农田排灌、土地整治、机耕道路、土壤改良等措施。加快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实现农业人口人均0.5亩基本农田的目标。

      (三)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延长农村公路通达里程,提高通村公路建设等级,方便农资运输和农民出行。稳步推进乡镇客货场站建设,推动大河、双水、平寨、红果等城郊公交运行,增强城乡客流、物流互动。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巩固、完善通乡油路,实现70%的村通水泥路或油路,实现100%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村寨主干道基本实现硬化。

      (四)创建农业示范园区。围绕我市的特色农业生产,在六枝特区的郎岱、陇脚、木岗,盘县的板桥、保田,水城县的蟠龙、米箩,钟山区的大河等乡镇重点实施先进农业技术和设施装备相配套的高科技农业项目,展示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形成一批集科技示范、技术培训、品比试验和农业休闲观光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五)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加快农村水电、沼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农村家庭使用电磁炉、微波炉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增强农民的节能环保意识,面向农村推广应用节能灯、节能灶和节能空调等节能器具。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消除农网改造“空白村寨”。实施农村沼气工程,加大户用沼气池和大中型沼气池建设力度,抓好“五改”(改厨、改圈、改厕、改路、改院)配套设施建设。每年建设户用沼气池1万口以上,大中型沼气池10个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农村户用沼气池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六)建设农村美好家园。以118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农村“美好家园”工程,着力推进房屋亮化、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村寨文化、环境美化,建设特色民居。每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美好家园建设任务3万户以上,到“十二五”期末,实现100%的农村人口“住有所居”,其中50%的农户住上结构牢固、功能完善、外表美观的“凉都民居”,农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强化农业现代化的科技支撑 

      (一)开展农民培训。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强化农民科技培训,着力培育一大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等新型农民。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广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整合培训资金,实行订单培训,按需施教,注重培训效果。实施阳光工程、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农民工培训等项目,每年有组织输出农村劳动力6万人以上。

      (二)推广农业科技。实施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完善乡镇农技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抓好县级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工作。加大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组装配套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良种率和标准化生产技术覆盖率。推广运用温室大棚、节水灌溉、工厂化育苗、无土栽培、计算机管理等技术,用高新科技装备农业。

      (三)加强农业科研。加强与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农业高新技术的引进和消化,每个重点农业特色产业都要有技术依托单位。发挥各级农业科学研究所的作用,加强对优势特色农业育种和高产增收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组建马铃薯快繁中心。大力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职、带薪、带项目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推进农业机械化。在适宜地区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加大对畜牧生产、蔬菜、烤烟、茶叶、中药材和马铃薯产业的机械化支持力度,开展小麦机播、玉米机收、油菜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积极争取各级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扩大补贴农机具品种、数量和范围,增加农业机械装备总动力和作业量,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七、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条件  

      (一)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特区、区)有图书馆和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体育活动室,逐步实现户有图书柜,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引导农民健康有益的文化消费。实施电视“村村通”、广播“寨寨响”工程,逐步实现自然村寨全部通广播电视。加快发展农村通信,逐步推进农村宽带入村入户建设。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农民“闲有所乐”。

      (二)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巩固“普九”成果的同时,坚持改善办学条件与提高教师素质并重,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要搞好农村幼儿园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发展农村偏远地区、民族地区的学前教育。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确保全市所有高中毕业上不了大学的农村学生都能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要切实关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上学问题,通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让留守儿童有学上,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通过发展学前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完善远程教育,使农民“学有所教”。

      (三)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功能完备、服务优良、方便快捷、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做到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达标,县级医院就医环境全面改善,逐步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以上,个人自付比例降到35%左右,不断缩小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差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乡村医生80%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实施“降消”项目及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开展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75%以上。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水平。引导乡镇卫生院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使农民“病有所医”。

      (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补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抓好乡镇养老院建设,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落实和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使农民“老有所养”。

      (五)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按照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以重点贫困乡、贫困村为主战场,以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采取开发式扶贫、易地搬迁、长期救助等多种方式,抓住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关键环节,创造条件整乡推进、全面铺开,认真抓好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就业培训和转移等工作。加大财政和信贷扶贫资金投入,继续做好对口帮扶、社会力量帮扶和定点扶贫等工作,建立抑制因灾、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摘帽不摘政策”的措施,探索扶贫开发新机制、新路子,统筹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农民“困有所帮”。到2015年全面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生活水平。

      八、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健全农业现代化的投入机制 

      (一)加大财政投入。按照中央“三个优先”的要求,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要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幅度,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性支出。兑现好中央关于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的政策,把增加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化肥淡储贴息资金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积极完善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坚持以规划为前提、以项目为载体、以县区为主体,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金融服务。各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服务力度,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总量。农业发展银行要强化支农作用,增加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性中长期贷款。农业银行要发挥支持农业服务农村的作用,为涉农部门、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发挥为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每年用于支持“三农”贷款不得低于新增部分的50%。培育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农村金融组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的保费补贴,探索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和覆盖范围。

      (三)实施以工哺农。利用境内工业企业多、大企业聚集的特点,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开发农村资源,实行地企共建互赢。就地就近进行村企联姻,完善企业挂钩帮扶制度,强化工作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工农城乡关系。引导企业到农村参与农业产业化开发,创办、联办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向“三农”,发展生产,兴办企业,扶持农民。

      (四)扩大招商引资。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带动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入驻境内,各级政府要在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予以帮助。要简化项目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新建农业企业按照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实行税费减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由市、县(特区、区)财政给予3年的贷款贴息,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自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由市、县(特区、区)财政给予5年的贷款贴息;对引进市外资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的中介组织和个人,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由企业管辖地政府按投资比例0.5%奖励。

      (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办法,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围绕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对种植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达到一定规模、且效益明显的种植大户予以表彰奖励;对养殖达到一定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的养殖大户予以表彰奖励;对年产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对年度做出重要贡献的农业科技人才、经营管理能手予以表彰奖励。

      九、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稳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农民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乡镇党委班子。提高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注重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从县区和乡镇选派青年干部到村任职,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

      (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征地、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移民安置、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寨建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村法制教育,畅通农村信访渠道,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

      (三)实行工作绩效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认真落实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三农”工作。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层层建立责任制,兑现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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